期末考试时间表
根据下表的常规上课时间确定期末考试的日期和时间:
注意: Classes scheduled MW, MTWF, MWRF, MF, or WF are to follow the MWF exam times.
市区半小时上课的期末考试时间与主校区前一小时上课的期末考试时间相同(例如,市区8:30 =主校区8:00)。
期末考试政策
The schedule for final examinations is determined and published by the 注册和记录办公室.
Final examinations in one-credit or 可变长度的短期课程 are usually given during the last regular class period. 所有其他课程的期末考试不得在期末考试期间重新安排。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委员会的政策,期末考试期间是教学时间,如果没有考试,预计这段时间会有一些教学用途。 暑期学校、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的期末考试由教师安排。
学生没有义务在同一日历日参加两次以上的期末考试。 如果学生在同一日历日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期末考试,学生应不迟于上课最后一天前两周通知人数最多的课程的教师安排补考,并在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时间进行补考。
死亡周政策
Only one exam or quiz per course may be given during the last two weeks of the semester (prorated accordingly for 可变长度的课程), which includes finals week. 例外情况包括暑期班、自学/函授课程、补考、实验与授课相结合的课程、一学分课程,以及占学生总成绩不到5%的测验。 如果教授选择在课程的最后一周进行考试,他/她应该对期末考试时间进行一些教学利用。